功能简介
销售退货业务是与正常销售业务相逆的业务,是指企业销售出去的货品,由于质量、规格不符等问题,购货方将货品退还企业的一项业务,退货时还可以同时处理退货款,具体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将货款直接退给客户;二是将退货款冲减往来款。
操作路径
“销售管理”导航图中的“销售退货”图标。
操作指南
办理退货业务时,如果直接退还货款则退款类型选择“退还现款”;如果用退货款抵减往来款则退款类型选择“冲抵往来”。
对于销售退回且无法再次销售的商品,在进行退货处理时可以同时做盘亏处理,操作方法:
(1) 当销售退货单中某个货品无法再次销售时,可以将“报损”栏打勾,“报损数量”栏则由<盘点单>的盈亏数量自动回填;
(2) 在单据保存时,系统将提示“退回货品中有需报损货品,是否生成盘点单?”,选择[是],系统按照有报损标志的货品所对应仓库生成一张<盘点单>,选择否,则不生成;
(3) 由此生成的<盘点单>盈亏数量支持修改、增加、删除明细等单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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