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款

功能简介

  销售收款是企业对以前赊销商品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收取货款的过程,对于收取应收款、预收款,预收冲应收、应收款转预收款等收款业务,以及应收款与预收款同时发生等业务均可以通过本系统的<销售收款>来处理。

操作路径

  “销售管理”导航图中的“销售收款”图标。

 

操作指南


企业在收到款项时,可以在“实收金额”栏输入实际收到的款项,然后在“本次结算金额”栏输入需要结算的金额,或者点击[自动收款]由系统按照单据明细中货品顺序自动分配收取的款项。下面对单据中几个常用选项的功能予以简要说明。
-收款类型:系统提供“应收款、预收款、预收冲应收、应收转预收”四个选择项,不可为空;
-收款账户:可由所选付款方式中默认的账户代入;当付款类型为“应收款、预收款”时,系统提供“收付款账户”基础资料选项,不可为空;
-折扣率:此处为整单折扣,可由用户手工输入大于0的任意数,默认“100”;也可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
-应收金额:可由用户手工输入任意数;也可由细表中的本次收款金额合计填入,或由系统计算得出;当收款类型为“预收款、应收转预收”时,此项变为灰色状态,不能录入数据(下同);
-实收金额:由用户手工输入任意数;或由系统计算得出;
-折扣金额:由用户手工输入任意数;或由系统计算得出;
-预收金额:由用户手工输入任意数;或由系统计算得出;
-折扣科目:当“折扣率”不等于100时,此项为可选项,系统提供会计科目选项,所选科目必须是末级明细科目,不可置空;当“折扣率”等于100时,此项变为灰色不可用状态;
-总金额:由选择的<销售开单>、<销售退货>、<代销结算单>明细表中的合计数代入,不可修改;
-已结算金额:由选择的<销售开单>、<销售退货>、<代销结算单>过程中的“已收金额”代入,不可修改;
-待结算金额:系统自动计算得出:总金额-已收金额,不可修改;
-本次结算金额:由用户手工输入;或通过系统自动计算,即把主表中的应收金额自动计算分配填入,可以修改。
-当期预收、当期应收:取值为所选客户的当前预收余额和应收余额,不可修改。

【提示】

1. 当收款类型为“应收款、预收冲应收”时,收款单可选择多张<销售开单>、<销售退货单>、<代销结算单>进行收款或冲转,系统只提供没有收完款的<销售开单>、<销售退货单>选择项;
2. 当收款类型为“预收冲应收”时,主表中的应收金额应与明细表中的本次收款合计相等,且单据主表中的[应收金额+预收金额=实收金额+折扣金额],这时单据才予以保存,系统也只提供该往来单位的待收款<销售开单>和退货类型是“往来退款”的<销售退货单>选择项;
3. 当收款类型为“应收款、预收冲应收”时,明细表不可为空;
4. 当明细表有单据,系统允许明细表中的“本次收款”合计为0,也允许主表中的“应收金额”为0;
5. 系统允许主表中的“实收金额”为0;
6. 单据明细中的“本次收款”不得大于“未收金额”;
7. 当单据类型为“预收冲应收”时,单据主表中的“应收金额”不得大于该客户的预收金额;
8. 当选择“自动收款”功能时,如主表中的“应收金额”不为空,系统自动将金额按顺序填到明细表选择的单据中,如主表“应收金额”为空,系统自动将明细表所选单据的“未收金额”合计填入主表;
9. 点击明细表“收款”栏时,如主表中的“应收金额”为0时,系统自动将确认收款单未收金额填到“本次收款”中,同时将本次收款合计累加数填到主表的应收金额中;
10. 点击明细表“收款”栏时,如主表中的“应收金额”不为0时,系统自动按收款单的顺序,将应收金额进行分摊;
11. 单据保存后,系统自动将本次收款金额回填到<销售开单>、<销售退货>、<代销结算单>的“操作—收款过程”中;
12. 当收款类型为“预收款、应收转预收”时,系统只提供往来单位基础资料中,“非使用中”为“否”的资料可选,明细表为空;
13. 当收款类型为“预收冲应收”时,主表中冲减的预收金额不能大于客户的实际预收金额;
14. 单据保存后,可对单据进行冲红处理,在未结账期间的冲红单,只能做整单删除,其他单据操作功能则不支持;
15. 单据冲红后,系统自动将冲红单回填到<销售开单>的“操作—收款过程”中;
16. 已结账的<销售收款单>除可进行冲红处理,不再支持其他单据操作;冲红时系统自动生成一张相同的红字<销售收款单>;
17. 单据冲红后,系统自动在原单据添加“冲红”标志,冲红单删除后,此标志自动删除;
18. 冲红单与被冲红单,不能被下级单据引用;
19. 单据被冲红后,系统自动将由此单回填的相应单据中的数量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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