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账款初始化

  如果企业在创建账套前已经与部分往来单位发生了经营业务,并产生了未结清的往来款项,在创建完账套并且未进行结账之前,应将企业与往来单位发生的往来款录入系统当中。

  对于企业与供应商发生往来款项如有未结清的,应在“应付款初始化”中录入。

操作指南

-点击“供应商编码”栏可以选择需录入期初数据的供应商资料;
-如果需要录入期初数据的供应商资料较多时,可以点击下边的[导入资料],将已录入的供应商资料一次全部添加到列表中,对于多余的资料,可以点击鼠标右键,选择[删除]将其从列表中清除(此操作不影响供应商资料);
-选择了供应商资料后,请在“应付金额”或“预付金额”栏输入截止创建账套前的应付或预付金额。如录入 应付金额,则“供应商”资料列表中“实际欠款”为正数,如录入预付金额,则“供应商 ”资料列表中“实际欠款”为负数。

【提示】

1. 此处录入的供应商初始金额如果被相关收付款单据引用,在没有进行结账处理的情况下,可以修改,但修改之后的金额不能小于被引用的金额;
2.如果进行了结账处理,此处录入的供应商初始金额不允许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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