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单复制

  在编辑单据时,如果准备新增的单据与前面的某个单据在货品资料等方面大体相同时,可以将其直接复制成新单据,稍加修改即可,这样可以提高编辑单据的速度。

操作指南

  点击[前单]、[后单]或通过其他方法找到需要复制的单据;
  鼠标右键点击单据主表的任意位置,从浮动菜单中选择[整单复制],系统自动将该单据的主要内容进行复制并生成新的单据(自动生成新的单据号),修改单据的相关内容后即可保存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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