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入库

功能简介

  估价入库是指货品已收到而发票等结算单据未到,在月末企业需要对这批货品暂时办理入库手续的一种业务处理方式。在实际处理时应于月末按照需估价入库货品的数量以及暂估单价登记入账并进行会计处理,待下个会计期间收到结算单据时先将上月的暂估入库数和金额冲回,然后再按照正常的业务处理登记入库并进行会计处理。已估入的货品,可根据发票到达情况做全部冲回或部分冲回处理。

操作路径

  “采购管理”导航图中的“估价入库”图标。

 

操作指南
-单据中的“估价退货”选项包括两个,“估价入库”和“估价退货”,当需要冲回原来的<估价入库>单时选择后者;
-整单折扣:由用户输入大于0的正数,或由订单代入,可修改,系统默认100%;
-出票金额:由开票系统将已开票金额回填,不能修改。

【提示】

1. 一张<估价入库单>可引用多张<采购订单>生成;
2. <估价入库单>引用<采购订单>生成时,系统将估价单的数量回填到订单的“收货数量”中;
3. <估价入库单>引用订单生成的明细,支持任何单据操作;
4. <估价入库单>被下级单据引用后,不再支持任何单据操作;
5. 被<采购开单>、<现款采购单>引用后,系统自动生成的机制估价冲回单不再支持任何单据操作;
6. 当冲回数量与估入库量相等时,系统在原单据添加“冲回”标志,此单据不再被下级单据引用;
7. 当单据主表中的“估价退货”为“是”时,此单只能由蓝字的<估价入库单>生成;
8. 由蓝字<估价入库单>生成的估价退货单,只可做数量修改,并且修改的数量不能大于单据中的“数量-冲回数量”;
9. 由蓝字<估价入库单>生成的估价退货单,如货品为“个别计价法”核算,则冲回数量为“数量-冲回数量”,不可修改;
10. 由蓝字<估价入库单>生成的估价退货单的批号不可修改;
11. 生成的估价退货单中的数量同时冲减原估价单中的“冲回数量”;
12. 如估价单是引用<采购订单>生成,则估价退货单同时减少订单中的收货数量;
13. 估价退货红字单据,不再被下级单据引用;
14. 估价入库退货单在没有结账业务期间内,可做删除处理,单据删除后,原<估价入库单>和<采购订单>中“冲回数量”和“收货数量”也做相应的增加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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