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1. 由文本文件导入的<组装拆卸单>明细可做任何单据操作;
2. 由货品资料“组装信息”代入的单据明细可做任何修改;
3. 单据主表中的金额与细表中的金额合计相等时,允许保存单据;
4. 细表所选货品不能与主表相同;
5. 主表和细表中的数量不允许为0;
6. 单据类型为“组装单”时,“自动分配金额”功能可用;单据类型为“拆卸单”时,“自动分配金额”和“分配剩余金额”功能键均可用;
7. <组装拆卸单>主表或明细表中没有采用批号管理的货品,在业务期间没有结账时,支持任何单据操作;已结账的<组装拆卸单>不支持任何单据操作;
8. 组装单主表货品为批号管理货品,并且该批号又被其他开单引用,则此单不再支持任何单据操作;
9. 拆卸单明细表中的货品,有采用批号管理的货品,并且该批号被其他开单引用,则此单也不再支持任何单据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