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功能简介 为了协助出纳人员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系统提供"出纳签字"功能。您可以在货币资金类科目中,选择"凭证必须经过出纳签字才能登账"选项,以后制作的会计凭证中如果使用了该科目,则此张凭证必须经出纳签字才能进行登账,经过出纳签字的凭证不允许修改、删除。 二、 操作路径 单击「账务系统」→「出纳签字」,或者单击"账务系统"导航图中的【出纳签字】图标,系统默认打开当前会计期间尚未签字的凭证列表。
操作指南 出纳签字,可对单张出纳签字也可以批量签字:单张签字时,在凭证列表中勾选须签字的凭证记录,再单击窗口中的【签字】即可;批量签字时,一次勾选所有凭证或多张凭证进行签字; 反签字:如果凭证编辑有误,并且只进行了签字的情况下,可以取消签字,重新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