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
首先对凭证录入页面上工具栏的功能予以简要说明(按照从左至右的顺序):
【前一】单击此按钮可以打开当前凭证的前一张会计凭证;
【后一】单击此按钮可以打开当前凭证的后一张会计凭证;
【保存新增】单击此按钮开始编制一张新的会计凭证;
【保存】保存正在编辑的凭证;
【签字】如果凭证须由出纳人员签字后才能登账,则使用此功能来完成;
【审核】对凭证进行单张审核时使用;
【借贷】点击此按钮将输入金额在借方或贷方之间互换。
【找平】在只输入会计分录某个方向的金额后,可以点击该按钮,系统自动将借贷方差额填入另一方向,使借贷方金额保持相等。
在编制凭证明细时,还需要用到以下几个功能:
【增加明细】在需要增加一条新的会计分录时,均需要点击此按钮,以增加一行空白记录进行编辑;
【删除明细】选择要删除的分录(单条或多条),再单击此按钮删除所选会计分录;
【辅助核算】首先确定所选会计科目已在基础资料中设置了辅助核算功能,然后才能在会计分录中使用此功能;
1. 确定凭证"编制日期"如果系统日期在当前会计期间内,那么凭证日期默认为系统日期;如果系统日期不在当前会计期间内,则凭证日期默认为当前会计期间的最后一天。您也可以修改日期,本系统支持跨月录入凭证,因此,只要日期在当前会计期间之后,都认为是正确的。若要修改日期,可直接按照系统的日期格式,录入新的日期,或者用鼠标单击日期编辑框右侧按钮,在打开的日历窗口中选择相应的日期;
2. 凭证字与凭证号:"凭证字"选择"记账"时,"凭证号"从1开始连续编号,如果选择"收、付、转"则每种"凭证字"单独从1开始编号;
3. 凭证序号:系统根据每月凭证的录入顺序,由1开始自动生成凭证顺序号;
4. 附件张数:系统默认的附件张数为0,您可以在附件编辑框内录入实际的张数;
【提示】
由于删除凭证或进行反结账操作都会造成凭证号缺号,而且系统也不会自动去填充所缺号码,因此系统提供了"凭证编号序号重排"功能,使您可以通过计算机来完成此项工作。
5. 分支序号、机构名称
当企业对分支机构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在分支机构资料中增加相应的数据,这样在编辑凭证时,凭证的界面会自动显示分支机构的序号及名称。当分支机构资料中只有一条总部的记录时,凭证中的“分支序号”、“机构名称”不予以显示,凭证打印也没有“分支序号”、“机构名称”两项,“凭证编号序号重排”中的“重排分支序号”也同时予以隐藏。
6. 录入凭证摘要
凭证明细需要点击中间的[增加明细]来完成,每点击一次增加一条空白分录。首先录入凭证摘要,可以按照两种方式录入:第一,直接手工录入;第二,双击摘要栏编辑区域,或单击摘要栏右侧按钮,打开"凭证摘要"编辑窗口,从中选择一个摘要。您还可以增加其他的凭证摘要,这样在下次用到该摘要时,只要选择一下就可以了。
7. 选择会计科目
系统通过了多种录入会计科目的方法:(1)直接录入科目代码;(2)直接录入科目名称;(3)录入科目助记符;(4)单击下拉按钮从列表中选取会计科目。
此外,系统提供了模糊查询功能,与上述方法配合使用。
【提示】
-所选择的科目必须是最低层的明细科目,否则不能保存凭证。
-如果对凭证字设置了限制科目,所录入的科目应符合相应限制条件,否则不能保存凭证。
8. 辅助核算
如果会计科目中设定了「辅助核算」选项,在录入该科目后,单击【辅助核算】图标,系统打开一个浮动窗口,您可以将该科目该笔发生额分配至对应的辅助核算项目中。只有进行正确的分配,才能保证辅助核算报表的正确性;辅助核算项目为必录入项,否则不能保存该张凭证。
如果录入的科目是银行存款类科目时,您可以在此录入该项结算业务所采用的结算方式以及结算号和结算日期;如果录入的科目核算数量时,您可以在此录入数量和单价。
在进行账龄分析时如果需要得到更精确的账龄数据,可以在此处录入"业务日期",该日期可以是业务发生的日期,如发票上记录的日期。
9. 金额的录入:
(1) 人民币金额的录入:如果当前分录是借方金额,则在借方金额栏录入该金额数据,否则在贷方金额栏录入该金额数据(注:可以通过按回车键或按Tab键在各栏目间切换)。在金额栏录入的各方金额,系统会在合计栏中自动求出合计数,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必须相等,如果不相等,系统将会提出警告不允许保存;
(2) 外币金额的录入:系统提供了两种记账凭证的录入样式:普通样式和外币样式,系统默认的录入样式为普通样式。如果录入的会计科目是核算外币的,系统会自动转换为外币样式,在此样式下,您既可先录入原币金额和汇率,系统会自动折算出本位币金额,也可先录入本位币金额和汇率,系统会自动折算出原币金额。
10. 签字:如果凭证须由出纳人员签字后才能登账,则使用此功能来完成;
11. 审核:对凭证进行单张审核时使用;
12. 现金流量分配:如果会计凭证中的某个会计科目需要核算现金流量,则单击此按钮,打开"现金流量金额分配"窗口进行分配(仅C/S端可以使用);
13. 打印:请在打印或预览凭证前选择相应的凭证样式;
14. 凭证模板(仅C/S端可以使用)
如果某项业务频繁发生,您可以事先在"凭证模板"中定义该处理此类业务的会计分录。在编制此类业务的记账凭证时,单击[凭证模板]→[引入凭证模板],从模板库选择对应的凭证分录,系统会自动将该项模块记录引入凭证中,您稍加修改,就能迅速编制一张凭证。
对于您当前正在编辑的凭证,也可以将其保存为模板,方法为:单击[凭证模板]→[保存为新模板],为模板起个名称,然后点击[确定]。保存的模板以后可以通过上面的方法直接调用,这样可以加快编制凭证的速度。
15. 凭证说明。单击此按钮,打开'凭证说明'窗口,您能了解本期的凭证信息:如凭证断号查询,己制单、己审核、己登账的凭证张数等;(仅C/S端可以使用)
16. 凭证附件(仅C/S端可以使用)
会计凭证可以手动添加“附件”,支持常见的大部分文件格式,凭证保存后仍可上传附件,凭证审核后则不能修改附件。
三、 修改会计凭证
只有未审核登账的会计凭证,才可以修改,要修改会计凭证,可通过如下方法:
1. 通过单击【后一】、【前一】,或者通过凭证查找功能,定位到要修改的凭证;
2. 修改凭证,然后单击【保存】退出。
四、 删除会计凭证
只有未审核登账的会计凭证,才可以删除,要删除一张会计凭证,可通过如下方法:
1. 通过单击【后一】、【前一】或者通过凭证查找功能(下一节将详细介绍),定位到要删除的会计凭证;
2. 单击【删除】;
3. 系统询问是否真的删除该会计凭证,选择【是】,则该张会计凭证被删除,选择【否】,则放弃删除该张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