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报废

  项目现场设备当中,如果存在因使用年限已满或毁损不能再使用的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可以提请批准,然后进行报废清理,不再提供使用。

 
【操作指南】
报废日期:手工录入;
项目名称:提供操作员参与的项目可选择,不含已结束项目;
设备编号:提供本项目进场设备可选择,不包括租入设备和外协队伍设备;
设备名称:由选中设备代入,不可修改;
规格型号:同上;
生产厂家:同上;
生产日期:同上;
使用年限(年):同上;
报废数量:手工录入大于0的正整数,默认为1,修改时不可大于进场数量;
出厂编号:可选设备数量为1时由选中设备代入;可选设备数量大于1时,提供设备的出厂编号选择,根据进场数量确定可选几个编号;同一出厂编号不能重复报废;
清理费用:手工录入大于等于0的金额,限2位小数,默认为0;
清理收入:同上;
经办人:数据取自于员工资料,默认当前操作员;
报废原因:手工录入;
附件:支持上传多份资料,不限格式。

【提示】

  • 报废的管理范围仅限自有设备,不包括租入设备和外协队伍设备;
  • 报废日期不能小于设备进场日期(暂时只管理项目现场的事务);
  • 设备报废数量不能大于设备进场数量,报废出厂编号不能重复;
  • 单据保存时,将报废数量累加回填设备清单的“报废数量”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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