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进度结算单

  项目合同采用按工程进度或工程量,分期或按月结算,最后竣工清算的方式时,双方在特定的时间确定本次应结算的金额,编制《项目进度结算单》作为收取项目进度款的依据。项目进度结算单与项目收款合同相关,可被资金收入单引用,确定本次收款金额和返回合同已结算金额。

【操作指南】
项目名称:提供操作员参与项目选择;
建设单位:由选择项目代入
项目进度:由项目当时的进度代入,单据保存后不可动态变动。
相关合同:提供项目相关收款合同选择,已结清合同除外;
合同金额:由选择的合同代入;
已结算金额:由合同当时的已结算金额代入,单据保存后不可动态变动。
本次申请金额:手工录入,不可大于合同未结算金额;
核准金额:手工录入;
单据审核后此字段可修改;
编制人:提供员工选择,默认当前操作员;
资金收入单号:后续资金收入单引用时自动回填,不可修改;
备注:手工录入;
附件:支持上传多份资料,格式不限。

【提示】

  • 操作员授权里增加相应功能权限;
  • 项目进度结算单可提供到《审批设置》;
  • 项目进度结算单可被资金收入单引用,收到核准金额,引时同步将收款金额回填相关合同的已结算金额;
  • 本单的“项目进度”、“已结算金额”在单据保存后,不再随项目和合同动态变动;
  • 合同有后续的项目进度款结算单时,资金收入单应引用进度结算单收款,后续的项目进度结算单全收款后,才能引用合同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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