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收入单

  <资金收入单>用于登记项目或合同所涉及的资金收入。

操作指南
在资金收入单列表,选择一个项目,然后点击[新增],打开<资金收入单>编辑窗口;

资金收入单

日期:指资金实际收入的日期,默认系统当前日期,允许修改;
所属项目:不可修改;
所属部门:数据取自部门信息;
经办人:数据取自员工信息;
项目合同:数据取自合同管理;
合同金额:选择合同后自动填入该合同的金额,不可修改;
合同已收款:自动统计合同已收款金额,不可修改;
付款单位:数据取自相关单位,合同非空时默认合同的单位,可以修改;
本次收款:手工录入,默认为合同金额减已收款金额;不可小于等于0;
备注:手工录入。

【提示】

  • 引用合同收款时,本次收款金额不能大于合同金额减已收款金额;
  • <资金收入单>必须引用项目,合同可以引用也可以不引用。
 

相关主题: